2月28日,示范区召开2023年安委会、减灾委和消安委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总结2022年度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研究确定2023年工作目标任务,安排部署近期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和消防工作。各镇(办)向管委会递交了2023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责任书。示范区四级调研员闫根峰主持会议并讲话,区安委会、消安委各成员单位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稳“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项任务和防范措施,确保示范区在全国“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要持续以安全生产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大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等行动为抓手,结合防火灾、防爆炸、防翻车、防坍塌四个重点,紧盯危化、消防、工贸行业、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校园、特种设备、有限空间作业、燃气、防灾减灾等重点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全覆盖排查风险、零容忍治理隐患,强力有效跟踪问题整改落实,确保闭环管理,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要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运用,进一步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机制,确保存量隐患整改到位、增量隐患动态清零,持续推进安全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推动机制建设提质增效、常态化长效运行。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落实各级领导责任、镇(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暗查暗访,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要强化重点时段值班值守,时刻做好应急准备,确保遇有突发情况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