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君副局长说,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突出了职业病的前期预防,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早在2010年2月,市政府机构改革,市安监局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科,具体负责全市职业健康管理工作。近两年来,市安监局广泛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对县(市、区)安监局有关监管人员、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央属、省属、市直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共340人进行了集中培训。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集中开展发制品企业职业危害专项治理行动,对全市74家发制品企业职业健康危害进行全面检查,督促企业设立了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了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建全了制度,完善了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操作规程,对从业人员进行了职业健康体检,所有发制品企业均开展了职业危害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