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己15-17-13050采面复产申请,许昌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核,认为该矿己15-17-13050采面已达到整顿要求,同意该矿己15-17-13050工作面于2021年2月13日0点起恢复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2月13日
依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十三矿己15-17-13050采面复产申请,许昌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进行了复核,认为该矿己15-17-13050采面已达到整顿要求,同意该矿己15-17-13050工作面于2021年2月13日0点起恢复生产。
根据《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第十九条的规定,现予公告。
2021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