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市安办〔2017〕3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安委会办公室,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全市各类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础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应急救援服务水平,完善区域应急资源共享机制,探索建立事故应急救援补偿机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专项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次调查是全面了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客观评价应急救援能力和指导救援队伍建设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救援队伍基础信息共享的重要基础,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调查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全面、准确地填报相关表格,避免漏报和错报。
二、任务分工。市安委办对全市普查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开展普查工作,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行业、领域的普查工作。纳入普查的企业应具备专兼职应急队伍和相关的应急救援装备,有一定的救援能力。
三、认真填报。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调查内容进行一次全面调查,于2017年11月30日前将统计报表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在填写报表时,务必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报表填写说明进行。所有调查表均可从市安监局网站上下载。具体内容见附件。
四、客观分析。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撰写分析报告,提出工作建议,与调查表一并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刘国红 联系电话:2965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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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