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切实做好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省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市安委会决定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及办公室,同时结合市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针对各项工作任务制定了责任清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协调小组,小组成员由教育、公安、工信、民政、住建、交通、水务、商务、文化、卫计、工商、质监、安监、旅游、文物、宗教、邮政等相关部门组成。协调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调度会议,通报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推进全市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消防支队。
二、责任清单
(一)全面开展电器产品质量综合治理
1. 加大对电器产品及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把电器产品质量源头关,加强对强制性产品认证(CCC)电器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日常监管,严厉查处无证非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器产品违法行为;组织实施电器产品生产领域集中约谈、假冒伪劣产品的集中销毁和宣传曝光工作。
主责单位:市质监局
2. 加大对电器产品批发市场以及销售门店的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和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商品违法行为,及时公布抽查检验结果和行政处罚信息。
主责单位:市工商局
(二)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电气综合治理
3. 督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电气设计和施工,对发现的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领域电气消防安全问题集中约谈和宣传曝光工作。
主责单位:市住建局、交通局、水务局、电力公司
4. 制定建筑电气设施运行维护、电气防火安全检测评估等方面的地方标准,明确相关技术要求。
主责单位:市住建局
(三)全面开展电器产品使用管理领域综合治理
5. 严查社会单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落实问题;严查社会单位电气线路敷设不规范、用电负荷超额、电源插座数量不足以及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无证或“三无”电器产品等问题;严查社会单位未配备专业电工、未按规定定期检测电气线路和设备问题;推动落实电气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及检测,提高社会单位发现和消除电气安全隐患能力。
主责单位:市教育局、公安局、工信委、民政局、交通局、商务局、文广新局、卫计委、安监局、旅游局、宗教局、邮政局
6. 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排查城乡社区、乡镇电气线路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电表箱设置位置是否符合规范,线路连接是否符合标准,核查用电负荷是否超过初装容量,检查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线、使用“三无”电器产品,是否存在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违规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等问题。督促落实安全用电管理制度,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定期开展电气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常识宣传。对老旧居民社区、城中村等电气火灾隐患集中区域,组织开展电气线路集中改造。
主责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7. 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使用和维护等相关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和管理工作。健全规范电气相关资格证书的发放、考核机制,将电气火灾防范知识纳入电气相关工种职业资格培训考核内容,切实提高电气相关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制定电工职责制度,规范电工从业行为。加大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证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行为。组织开展电工电气火灾防范专项培训,重点培训电气施工、安装、维护要求和检查方法等内容。
主责单位:市安监局、住建局、质监局
8. 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器产品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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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工商局、质监局
9. 开展电气火灾防范宣传培训;
主责单位:市公安局、安监局、电力公司
10. 督促电网企业开展输配电线路和受(送)电设施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用电知识教育宣传。
主责单位:市电力公司
1. 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维护火灾形势稳定。
(二)层层分解任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细化综合治理责任。要定期开展工作研判,通报电气火灾形势和综合治理工作进展,研究制定措施,推动解决突出问题,确保综合治理取得实效。安委会将定期听取各部门工作汇报,并对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导。
(三)加强调度推进。各部门要及时掌握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对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要及时编发简报,下发通报,推动落实。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每周组织召开调度会,研判形势,通报问题,并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目标落实到位。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