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安委办〔2013〕58号
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2012年以来,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各有关企业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安委办〔2012〕39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95号)要求,认真开展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以下统称“两项治理”)工作。各地区按照部署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认真开展调查摸底;分阶段组织企业自查、全面检查,排查整治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促进企业完善安全设施设备,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规范从业人员安全作业行为,提高了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
在“两项治理”工作开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不少问题:一是部分地区重视程度不够,调查摸底不清,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投入不够,生产工艺、技术设施设备落后,未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难以达到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部分企业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一些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对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危险因素辨识不到位,导致存在作业现场混乱、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足等问题。四是部分企业员工自我防护意识较差。一些企业教育培训工作开展不力,员工安全素质不高,对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了解较少,缺少必要的自我防护意识和技能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2013365bet手机在线_365bet假网站_正规365彩票平台app下载
〕10号)精神,继续深化我省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效,经研究决定,继续深入开展“两项治理”工作,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全面自查,狠抓落实。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安委办〔2012〕39号)和《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治理的通知》(豫安监管办〔2012〕95号)相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将2012年“两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今年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指导和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对2012年没有检查到的企业,今年要全覆盖;对检查出的问题,要复查企业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要进一步摸清企业底数,对辖区内存在铝镁粉尘爆炸危险的工贸企业基本情况进行细化、汇总。
二、注重结合,强化监管。要坚持将专项治理与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相结合,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相结合,认真分析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有限空间和铝镁机加工作业安全生产各项制度、标准、规程,加强对有限空间和铝镁机加工作业现场管理、生产协作单位及项目外包单位管理的监督检查。继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进一步规范相关企业生产行为,减少“三违”现象,努力遏制有限空间作业和铝镁粉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培训,淘汰落后工艺装备。进一步强化对相关企业粉尘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培训,强化全员培训,特别要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提升员工安全作业技能及应急处置能力。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推动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工艺和装备,提升企业安全技术装备水平。坚决淘汰不符合安全标准、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
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省安全监管局将于11月中旬适时组织对各地开展“两项治理”情况督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安全监管局于2013年11月25日前,将《工贸企业涉及有限空间作业情况统计表》和《河南省铝镁制品机加工企业基本信息表》、自查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含电子文档)报省安全监管局监管四处。
联 系 人:王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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